信宇人IPO:三年无发明专利 科创属性遭交易所问询

云掌财经电鳗快报2023-06-19 11:11:17

《电鳗财经》文 / 李炳瑶

6月15日,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宇人)科创板IPO提交注册。招股书显示,信宇人主要从事以锂离子电池干 燥设备和涂布设备为核心的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和其他自动化设备,为锂离子电池、光电、医疗用品、氢燃料电池等行业客户提供高端装备和自动化解决方案。

在阅读该公司提供的上市资料时,《电鳗财经》注意到,信宇人研发投入占比连年下降,该公司近三年没有发明专利申请,其科创属性遭到交易所问询。此外,信宇人的市占率不高,其毛利率也落后于同行公司。该公司的实控人曾多次套现 还疑似存在突击入股情况。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研发投入占比连年下降 科创属性遭交易所问询

招股书显示,此次IPO,信宇人拟募集资金4.6亿元,其中,3.8亿元用于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0.6亿元用于锂电池智能关键装备生产制造项目,0.7亿元用于惠州信宇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0.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招股书显示,从2019年至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信宇人的营业收入分别12797.2万元、24038.11万元、53665.69万元和66947.65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2587.74万元、1312.36万元、5970.6万元和6835.87万元。

但值得注意的是,信宇人的研发投入占比在持续下降。报告期内,信宇人的研发费用分别为2478.34万元、2540.15万元、4145.46万元和5102.9万元,同期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37%、10.57%、7.72%和7.62%%。

截至报告期末,信宇人已经获得各项专利186项,其中发明专利60项。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最近的发明专利是在2020年7月16日取的,是一项锂离子电池极片及其制备方法。也就是说,自2020年7月份之后的近三年时间内,信宇人再没有取得发明专利。

作为一家正在冲刺科创板IPO的公司,信宇人在发明专利方面似乎遇到了瓶颈。对此,交易所对该公司的科创属性提出质疑,并要求该公司列示发行人核心技术对应的具体产品、应用环节、发明专利和报告期内贡献收入情况,是否属于行业成熟或通用技术,若否,相应的技术突破点、技术壁垒和先进性的具体体现,是否依赖第三方硬件实现,是否存在易被模仿、替代的可能;说明拥有37项核心技术的情况下,收入规模较小的原因,相关技术是否为核心技术,竞争力如何体现。

市占率不高 毛利率落后

招股书显示,信宇人的产品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和其他自动化设备,为锂离子电池、光电、医疗用品、氢燃料电池等行业客户提供高端装备和自动化解决方案。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锂电设备也呈现持续增长的势头,锂电设备的寿命通常为5-10年,且近年来属于锂电行业的高速成长时期,因此,市场空间主要来源于下游锂电池制造商的不断扩产。

根据主要锂电厂商扩产计划显示,预计未来三年锂电设备投资金额将达到4794亿元,而信宇人主营的锂电池干燥设备、涂布设备、辊切设备在锂电池设备中分别占比约5%、15%和13%。

数据显示,2021年,在锂电池干燥设备行业中,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市场份额约为30%,深圳市鹏翔运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镭煜科技有限公司的市场份额分别约为16%和12%,信宇人、深圳市大成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市场份额分别约为6.59%和6.4%。可见,信宇人的市场占有率排在第四位。

信宇人在招股书中披露,公司的SDC涂布机的单向双面同时涂布技术指标处于领先地位。但数据显示,以2021年为例,信宇人锂电池涂布设备收入1.2亿元,产量/销量40台,以2021年涂布设备市场规模(92亿元)计算,信宇人该品市占率约1.31%。

与此同时,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是,赢合科技涂布机产量为276台,约为信宇人6.9倍;科恒股份锂电涂布设备销售收入7.26亿元,约为信宇人6.05倍。

在市占率不占优的情况下,信宇人的产品毛利率并不高。以锂电池设备为例,从2019年至2021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该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3.80%、26.58%、28.55%、16.31%,远低于同期可比上市公司均值的37.11%、32.30%、31.50%、30.49%。而且,该公司的毛利率还波动较大。

实控人多次套现 还疑似存在突击入股情况

招股书显示,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曾芳直接持有信宇人14.44%的股份,其丈夫杨志明直接持有信宇人39.69%的股份,夫妻二人合计直接持股54.13%。此外曾芳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信宇人6.62%的股份,夫妻二人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大华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历史沿革部分内容披露,2016年10月,新余知识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深圳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信宇人前身,以下简称信宇人有限)30%的股份以333.3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曾芳,曾芳自此进入公司股东行列,而此后便开始不断转股套现。

2016年12月,曾芳将其持有信宇人有限2%的股份以1000万元价格转让给海门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2%股份以1000万元价格转让给杭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8年5月,曾芳将其持有的357142股股份以500万元转让给了深圳时代伯乐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个月后,曾芳将其持有的357142股股权以5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嘉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曾芳再次将其持有的1215067股股份以1500万元价格转让给深圳市惠友豪创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过上述几次转让股权,曾芳共套现4500万元。

除此之外,信宇人还存在突击入股情况。2022 年 3 月 25 日,博实睿德信与中保瀚林、珩创芯耀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博实睿德信分别以2000.0002万元、1400.0008万元向中保瀚林、珩创芯耀转让股份91.5751万股和64.1026万股。自此,中保瀚林、珩创芯耀分别持有信宇人1.2491%和0.8743%。此后,2022年6月29日向科创板提交了招股书申报稿。

对于上述问题,《电鳗财经》向信宇人发去了求证函,截至发稿时未收到该公司对相关问题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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